关于印发《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》(2019版)的通知
资产管理处
2019-08-30
各单位:
《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》修订稿经2019年7月4日校长办公会〔2019〕12号研究通过,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原《安徽信息工程学院资产管理办法》(院字〔2016〕97号)文件同时废止。
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:增加了适用范围、明确了固定资产、低值耐用品的含义;增加了资产分类;调整了归口管理单位的职能;细化了固定资产配置及使用管理;取消了资产处置中除电脑类设备以外的第三方技术鉴定;《资产报废单》修改为《资产处置单》。
特此通知
00-校产字〔2019〕1 号《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》-2.doc
安徽信息工程学院
2019年7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