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加强暑期前采购计划性的通知
资产管理处
2019-08-30
各单位:
根据《物资采购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采购金额10万(含)以上的公开招标项目,招标周期不得少于40天(含20天公告期);10万以内的公开询价项目,采购周期不得少于21天(含7天公告期)。由于临近暑期,随机抽取评委、合同审批、项目验收等各环节存在不确定因素,为更好地服务于需求单位,确保学校采购工作有序开展,有效控制采购成本,现通知如下:
一、预算总金额10万(含)以上的物资申请单请在6月15日之前流转至资产管理处。
二、预算总金额10万以内的物资申请单请在6月30日之前流转至资产管理处。
如有疑问,请咨询资产管理处:8795057、8795086、8795087
安徽信息工程学院资产管理处
2019年6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