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顺丰快递费用统一报销的通知



产字〔2025〕2号
各单位:
为保障学校各单位邮寄业务便捷通畅,经与顺丰公司协商一致,现对各单位顺丰快递邮寄业务和费用支付方式进行优化调整,具体如下:
一、教职工因公务需求寄送顺丰快递时,可直接选择“月结”方式下单,寄件人需准确填写单位名称(必填项)及真实姓名。
二、各单位顺丰快递费用由资产管理处统一报销:
(一)资产管理处每月10日前将上月各单位顺丰快递费用明细发送至各单位行政秘书邮箱;
(二)各单位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并反馈;
(三)资产管理处统一完成OA报销流程。
三、自2025年6月1日起正式执行。
四、如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,请及时与资产管理处联系:
联系人:张天宇
联系电话:0553-8795137/18005635802(手机)
电子邮箱:tyzhang13@iflytek.com
安徽信息工程学院资产管理处
2025年5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