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进一步优化采购管理审批流程的通知



校产字〔2025〕5号
各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采购审批流程,减少不必要的环节,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对采购管理相关审批流程进行优化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调整原则
资产管理处通过询比价、招标、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授标2000元以上的审批流程(线上/线下)由原需求单位分管联系校长意见调整为资产管理处分管校长意见。
二、具体调整
(一)定标报告(询比价采购)
原审批流程:采购人提报→分管联系校长审批会签(单笔超2000元)→校长审批(单笔超2万元)
调整后审批流程:采购人提报→资产管理处分管校长审批(单笔超2000元)→校长审批(单笔超2万元)
(二)评标报告(公开招标、邀请招标、竞争性谈判)
原审批流程:评委签字→分管联系校长审批→校长审批
调整后审批流程:评委签字→资产管理处分管校长审批→校长审批
(三)商务谈判记录表(单一来源采购)
原审批流程:谈判小组成员/监督人签字→监察审计处意见→资产管理处负责人意见→申购单位意见→经费(项目)负责人意见→分管校长会签意见→校长意见
调整后审批流程:谈判小组成员/监督人签字→监察审计处意见→资产管理处负责人意见→申购单位意见→经费(项目)负责人意见→资产管理处分管校长→校长意见
特此通知
安徽信息工程学院
2025年5月22日